1、本证书是中国中文信息学会速记专业委员会督学资格证书,仅限持证者本人使用。
2、本证书由中国中文信息学会速记专业委员会统一印制、颁发。
3、学会会员要遵守学会章程,按期交纳会费。
4、本证书妥加保管、不得转让、涂改、伪造。
5、本证书如不慎丢失,应速以书面方式通知学会。